代表处全称为外国企业代表处(representative office),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,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、产品推广、市场调研、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。
一、 代表处注册所需准备的资料
1)登记申请表
2)经公证认证的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、外国企业章程或组织协议
3)经公证认证的外国(地区)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
4)经公证认证的外国(地区)企业经营地址的证明
5)经公证认证的外国(地区)企业对首席代表、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
6)经公证认证的同外国(地区)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
7)首席代表、代表的简历
8)租赁合同
9)首席代表/一般代表1寸红底照片2张
10)首席代表/一般代表护照原件
11)外国公司公章
二、 代表处注册所需时间:10个工作日
三、 代表处注册后续工作指南
1)聘用职员:代表处凡是聘用中国职员的,需通过中和等外服机构聘用
2)代理记账:代表处可以不需要聘用专职会计,由我司代理记账
3)代表处每年年度报告:
税务汇算清缴:凡是在我司做代理记账的我司提供该项服务为免费服务
工商局年度报告:需要做年度审计
4)代表处每隔三年/一年办一次驻在期限延期
5)代表处委派外籍代表的,外籍代表需要办理就业居留许可
四、 公司与代表处的区别:
1)公司相对税负低,公司只有在开了发票的情况下才需要缴税
代表处是根据费用来核算税金,税金=费用的金额*11.67%
2)公司能做贸易和经营,可以与客户和供应商签署合同收款
代表处只能做联络没有经营权,不能与客户和供应商签署相关合同
3)公司能自己聘用员工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
代表处需要通过外服公司聘用员工